各市家协、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家政服务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发展,加快家政服务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提高家政培训教学质量,推动家政服务培训工作更加实用、规范、标准。实现培养合格家政服务人员的目标。经省家协研究决定,拟成立省家协教育培训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专委会)。现将有关筹备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教育培训专业委员章程》(附件一)提出修改意见。 二、人员组成: 本专委会人员组成包括:顾问委员、主任委员、执行秘书、副主任委员、执行委员、委员若干名。本专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家协,处理日常工作。 三、申报条件: 凡省内从事家政服务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同意《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教育培训本专委会章程》条款、并能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行业内有影响力、关心并支持行业发展,愿意为行业做出贡献、主动积极参与支持专委会各项活动的行业人士均可申报。 四、申报程序 申请入会的委员由各市家协推荐,请申请入会会员(委员)填写登记表(附件二),由各市协会填写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于10月30日之前将登记表(附件二)电子版发至邮jsjzxh@126.com,同时将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寄至省家协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304558 电子邮箱: jsjzxh@126.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东宝路8号 时代天地广场1栋5楼 邮政编码:210036 QQ联系: 914589811 602862637 手机联系:18013902011 18013902033 联系人:张乔、朱昭君
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一
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教育培训专业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和《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章程》,结合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教育培训本专委会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教育培训本专委会(以下简称本专委会)是省家协批准备案,由参加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家协)的同行业委员联合组成的专业性社会组织。本专委会隶属省家协,是省家协分支机构。 第三条 本专委会在省家协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本专委会定期向省家协通报活动情况并将年度工作计划送交省家协批准。 第四条 本专委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业的产业政策和省家协章程的规定;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协调、规范行业的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制定标准,做好各项数据的统计,汇集各种相关资料。发挥本行业的整体优势,维护委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增进委员企业与政府相管部门之间的联系、交流和合作;开展对外友好交流与合作,努力为委员企业服务;促进委员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共同繁荣。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五条 本专委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通报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为委员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共同探讨与制订行业守则及相关的行业标准,行业自律,维护教育培训市场秩序,以“认真、严谨、发展、共荣”的原则,以家政服务行业“共同提高,共同发展”为目的。发布相关培训指导价格,防止恶性竞争;并就进一步完善本行业经营环境,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了解、掌握本省家政培训机构的经营活动,听取、反映企业的意见和要求。 (三)引导企业接受政府的监督并接受省家协在经营和业务方面的协调和指导; (四)开展对外友好交流与合作,传递有关本行业的国际、国内市场信息,组织企业交流经营管理经验; (五)引导教育培训企业建立良好的市场机制,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六)组织开展委员企业的联谊活动,加强沟通,促进合作; (七)组织委员企业参加专业性展览、举办和组织相关的研讨会,报告会,考察、技术交流等活动; (八)定期或不定期编辑教育培训本专委会会刊。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专委会委员应是省家庭服务业协会的正式会员单位,并能按期缴纳会费的企业。 第七条 委员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本专委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三)享受本专委会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四)有权申请加入和退出本专委会; (五)有权对本专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与建议。 第八条 委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办法,执行本专委会的决议,支持本专委会工作,承担本专委会委托的工作,接受本专委会的协调; (二)向本专委会提供有关信息和有关业务统计资料; (三)维护本专委会合法的权益,积极参加本专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委员之间加强联系,沟通信息; (五)按期缴纳会费。 第九条 申请加入或退出本专委会,应书面通知本专委会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委员单位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专委会开展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专委会人员组成包括:顾问委员、主任委员、执行秘书、副主任委员、执行委员、课题教研组组长、委员若干名。本专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家协,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本专委会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邀请有关政府部门和本行业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委员会。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二条 经费来源: (一)委员向省家协缴纳的会费和向本专委会交纳的会费; (二)委员或其他单位的赞助; (三)委员捐助形成的委员会基金 ; (四)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 经费用于本专委会会务活动、培训平台维护及其他有关的开支。会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公布。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本专委会的解散由本专委会主任办公会提出方案并经省家协核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附件二:
江苏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教育培训专业委员会入会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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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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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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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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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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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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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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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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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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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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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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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职务 |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执行委员/委员 |
协会意见 |
协会意见: |
所属单位意见 |
签字: 公章: |
公示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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