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的相关要求,经调研遴选并报人社局领导批准,决定聘任扬州新扬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仲翔担任协会代理总账会计职务。 2015年8月7日,协会监事会与新扬会计事务所在协会办公室签订聘用协议书(聘用期一年),现场监交协会财务账目资料,并对前任代理总账会计进行离任审计。2015年8月12日,扬州新扬会计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书。另决定,现金会计工作同时暂由办公室陈俊同志兼任。 仲翔会计师联系电话:18952595670 特此公告。
扬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