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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小微企业服务联盟揭牌———我市小微企项目奖补、贷款帮扶、税费优惠政策
2015年2月6日 阅读1558次

    提示语
    小微企业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4日,我市启动“携手共进—服务小微企业”首场活动,面对面为小微企业发展把脉问诊、提供帮助。在活动现场,市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设立了咨询服务台,接受企业咨询,当面解答问题,现场承诺解决,众多小微企业为这样的服务方式点赞。
    现场
    小微企业主咨询忙
    在活动现场,物价、地税、国税、信用担保中心,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扬州农商行等市相关部门、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设立了咨询服务台,众多小微企业主前来咨询。
   “我看到前段时间公布的《扬州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上面有不少我们小微企业关心的收费内容,具体如何执行?”昨天,在市物价局咨询台前,一位小微企业负责人询问。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扬州市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公布后,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真正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清单上没有的项目,缴费对象有权拒缴,而且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价格投诉。”
高效
    “面对面”互动交流
      昨天,活动设置了现场互动答疑环节,企业家与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对面交流。
    “我们企业每年都进行技术改造,政府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有哪些政策扶持?”江苏江扬线缆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发问。
     市经信委负责人现场答复说,市政府对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出台了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对企业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进行技术改造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另外,扬州市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专题扶持资金中,也有一部分资金对企业技术改造进行补助。
    “困扰我们的是资金问题。去年我们获得了江苏银行200万的科技贷款,虽然贷款已经还掉了,但今年银行说我们资料报迟了,贷款批不下来。现在临近年关,要给工人发工资,还要买材料扩大生产,这段日子过得相当艰难。”江苏锦禾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
    江苏银行负责人当即表态:“科技贷款有固定的流程,要报到省里评审,所以时间上可能有些长。不过请企业放心,我们将抓紧推进,提高效率,尽快解你的燃眉之急。”
    企业主问得急切直接,部门、银行回复得情真意切。“部门和银行不讲官话、不打太极、不绕圈子,当面解答问题,现场承诺解决,活动办得实实在在。”活动现场,众多小微企业主纷纷为政府部门和银行机构的服务态度点赞。
    昨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18家银行与36家小微企业进行了现场签约,授信金额4.29亿元,极大地解了部分企业的燃眉之急。
    保障
    中小微企业服务联盟揭牌
    昨天还举行了扬州市中小微企业服务联盟揭牌仪式。
    据了解,扬州市中小微企业服务联盟由市经信、财政、人社、科技、质监、司法等部门所属的扬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扬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扬州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扬州市中小型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和扬州市律师协会等八个单位共同发起成立,同时整合吸收了多家社会化服务机构,目前成员共有20家。
    “中小微企业服务联盟成立后,将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联盟发起方表示。  记者 肖平
    相关新闻
    盘点小微企可享哪些红利
    近年来,我市针对小微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从税收减免、项目奖补、贷款帮扶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小微企业可享受哪些优惠?记者筛选部分与小微企业息息相关的项目,供我市广大小微企业参考。
    关键词 项目奖补
    招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社保
    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企业可全额补贴(个人缴纳部分除外),最多可享受3年,离退休不足2年的,可享受至退休。
    取消或暂停征收依法合规设立但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12项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和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减免土地复垦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7项收费。继续对自主择业创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和复转军人,免收管理、登记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将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
    关键词 贷款帮扶
    中小企转贷应急资金支持
    符合转贷条件的企业由银行出具银行转贷承诺书,原则上申请转贷资金不超过到期贷款本金的70%,单笔不超过4000万元,资金使用不超过15天,资金占用费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80%执行,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给予最高贷款额度200万元,贷款利率在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
    我市小微企税费优惠政策
    增值税
    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营业税
    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所得税
    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
    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税
    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