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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家政服务业“行动指南”亮点梳理
2020年5月9日 阅读3153次

    提起家政,很多人都会想到煮饭、炒菜、带孩子等家务事。殊不知,家政服务业作为新兴产业,对促进就业、精准脱贫、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5月2日,记者从扬州市发改委获悉,扬州首次出台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建设“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今后扬州将培育一批竞争力强、服务质量高、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推进家政进社区,逐步实现全行业的持证上岗,加强家政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行业诚信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从而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实现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扬州市家政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对服务评价也不断提高,家政服务企业已经从“小、散、乱”向“职业化、规范化、品牌化、规模化”转型,从业人员权益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企业、员工、客户三者关系和谐融洽。

    记者从扬州市发改委社会处了解到,扬州目前已拥有各类家政服务企业、机构近千家,从业人员达7万多人。“陆琴脚艺”“华南服务”获评全国驰名商标,“三利月姨”“安康培训”等10多家企业获评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此外,还有2家企业获评全国家庭服务业百强企业,9家企业获评全国家庭服务业千户企业,2家企业获评“江苏名牌”。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扬州更是获批“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称号,获批城市全省仅有两个。

    扬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做好重点推进城市建设工作,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建设“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的实施方案》,这意味着家政服务业发展有了“行动指南”。

亮点梳理


企业篇:

    发展一批员工制家政企业,并支持其发展

    《方案》指出,扬州市将发展一批员工制家政企业,并支持其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应依法与招用的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月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将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家政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予以社保补贴。

    将选择一批企业重点培育,争创服务品牌

    扬州市将选择一批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示范性强的家政服务业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引导有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形成一批扬州家政服务知名品牌。开展品牌企业和服务品牌宣传活动,鼓励企业做好商标升级工作。

社区篇:

    将推进家政进社区,建设领跑社区

    扬州市将支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嵌入式家政服务网点,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推动“互联网+”与社区家政服务深度融合,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家政服务。重点推进广陵区李典镇李典社区、邗江区双桥街道虹桥社区建设领跑社区。

培训篇:

    新上岗人员至少每两年一次集中“回炉”培训

    《方案》要求,对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开展规范化岗前培训,推动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得到1次集中“回炉”培训。开展家政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所需经费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开展家政服务业技能竞赛、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为从业人员搭建成长平台。

    与此同时,扬州将发挥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根据市场需求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开展全日制、半日制、小时制及“订单式”等多种形式的培训。

    逐步实现全行业的持证上岗

    《方案》提出,家政服务机构建立先培训后上岗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完善技能水平和薪酬挂钩机制。鼓励家政企业选择持有家政服务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从业人员提供服务。引导家政服务员上门服务时持“家政信用查”APP中的“家政服务员信用证书”。

    推进产教融合,建成1个家政服务实训基地

    《方案》指出,将支持扬州高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设家政学和家政服务相关专业,联合家政服务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重点推进扬州职大、江海学院建设领跑学校。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推动组建家政服务职业教育集团,建成1个家政服务实训基地或可开展家政服务实训的公共实训基地。

规范篇:

    扬州将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方案》提出,将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家政企业应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

    与此同时,引导企业制定各类行业标准,鼓励行业组织和企业参与制定家政服务国家、省和市标准。支持家政行业协会在行业规范、培训竞赛、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牵头制定出台扬州市清洗保洁服务规范。

    家政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有保障

    《方案》提出,将灵活确定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工时,促进家政企业切实保障家政服务人员的工时待遇、休息权利等。创新工会组建形式,畅通入会方式,加强从业人员关爱保护。在家政服务行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探索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推行集体合同制度。鼓励家政企业建立党(团)组织。

    建立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公开服务质量信息

    《方案》指出,将发挥家政服务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和行业管理职能部门等作用,建立完善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开展第三方认证和优质服务承诺,公开服务质量信息。对家政企业开展考核评价并进行动态监管。

信用篇:

    为企业建信用档案,及时公布相关信用信息

    扬州商务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家政企业信用建设的监管,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和对家政服务员的信用监管机制。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巾帼家政联盟信用平台等共享信息,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为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及时公布参与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企业名单及相关信用信息,积极引导消费者在选择家政服务时优先考虑已建立信用记录且信用状况良好的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

    家政服务员将有信用记录,持证上岗

    扬州将推动家政服务员“人证合一”。大型家政企业在“商务部家政业务平台”上为所管理或服务的家政服务员建立信用记录,在“家政信用查”APP中的完成人证合一,持“家政服务员信用证书”上岗。按规定向社会公众提供家政企业、从业人员等的身份认证、信誉核查、健康信息、信用报告等信息。

   将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扬州市将基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合奖惩系统,支持行业组织按有关管理规定,对失信主体实施限制会员资格、限制经营、公开曝光等惩戒措施。开展家政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提供融资、租赁、税收等便利服务。

创新篇:

    大力发展智慧家政、家政电商等新业态

    扬州市将创新家政服务商业模式。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家庭理财、园艺、收纳、保健、导购、心理服务等新业态。推动家政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健康、零售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智慧家政、家政电商等新业态。积极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支持家政服务平台企业发展,利用“互联网+”帮助传统家政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家政专门保险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家政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组织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统一投保并进行补贴。根据省有关政策,允许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家政从业人员(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单险种试行参加工伤保险。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的家政服务人员工伤保险保障方式。

 

 (本文来源:扬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