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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号(中共扬州市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2013年4月10日 阅读3453次

中共扬州市委文件
扬发〔2011〕77号

中共扬州市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管、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驻扬各单位:
    为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全省推进转型升级工程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作会议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苏发〔2011〕18号)精神,积极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要求,促进我市经济增长由制造业带动向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转变,加快构建以现代农业为基础、新兴产业为主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服务经济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为扬州今后五年以及更长时间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市品质、提高百姓生活质量的需要,是提升全市整体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实现跨越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服务业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近年来,全市服务业规模继续扩大,结构和质量得到改善,服务领域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大就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市服务业已经具备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但是,当前我市服务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与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新目标还不相适应,与经济全球化和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形势还不相适应。全市上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任务抓紧抓好,加快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创造转变和提升,早日实现产业结构从“二三一”到“三二一”的历史性跨越。
二、明确思路,确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面提升‘三个扬州’建设水平,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总体目标,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按照“发展提速、比重提高、结构提优、竞争力提升”的总体要求,坚持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坚持生活服务业与扩大居民消费相互促进,坚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与开发园区配套建设,促进生产服务业集聚化、生活服务业便利化、基础服务业网络化、公共服务业均等化,着力培育大企业、招引大项目,加快构建长三角北翼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
  (二)主要目标。力争“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年均增幅明显高于GDP增速;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年均达到25%,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5个百分点。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8%;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48%;建成30个以上产业特色鲜明、集聚带动作用显著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江苏省服务业百强企业10家,年纳税千万元以上服务业企业300家。
   (三)发展重点。根据我市服务业发展现状,明确“十二五”期间发展重点,即突出发展旅游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业、金融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商贸流通业、家庭服务业,突破发展其它新兴产业,大力推进服务业规模化、集聚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旅游业。打造旅游产业名城,推动旅游业从国民经济重要产业向战略性支柱产业转变。到2015年,旅游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9%,接待旅游总人数超过5000万人次,其中入境旅游人数达75万人次。重点抓好旅游景区改造升级,体验性的农业、科技、体育、温泉、休闲等特色旅游项目建设,推进旅游度假区和参与性、互动性项目建设,高星级、特色酒店建设及经济型商务酒店连锁经营,旅游演艺产业开发,旅游商品、纪念品、装备品开发及旅游商品集散场所建设,旅游信息服务系统开发。围绕提高扬州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打造一到两个主题公园、打造一批旅游度假区、打造一台有影响力的演艺节目、打造一部有影响力的宣传扬州的电视剧、打造一个以“扬州三把刀”为代表的集聚区。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打造新兴软件名城,将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确定为全市战略性先导产业。到2015年,全市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8%以上,实现业务收入500亿元,培育从业人数1000人以上企业20家,省内综合排名前5位。以广陵区为核心,以江都、邗江、仪征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重点,依托现有的产业基础和已经形成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发展雏型,重点打造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扬州)、邗江文化创意产业园、邗江软件研发产业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产业研发园、扬州(江都)软件园、仪征物联网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信息服务外包(包括信息技术外包ITO和业务流程外包BPO)、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物联网电子标签、网络服务、“两化融合”服务、动漫研发服务、通信增值服务等业务,加快发展云计算和物联网服务产业,形成“一核五园多点”的产业发展格局。
    ——文化产业。打造文化产业名城,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全市新的支柱产业。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以上。“十二五”期间,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业、新闻出版业、影视信息业、演艺娱乐业、文化旅游业、文博会展业、工艺美术业、文体器材业八个行业;大力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文化产业集聚区和园区,建设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个以上,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0以上,扬州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50个以上;把培育壮大重点文化企业作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文化科技企业,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和上市融资,打造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重点打造文化产业过百亿元产业1个,过10亿元以上集团(公司)5个,过亿元集团(公司)10个,上市企业2家,创业板上市企业2家;加快建设100个、总投资额约800亿元的重点项目。
    ——现代物流业。打造区域性物流中心,将现代物流业培育成为全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到2015年,现代物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2%以上,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全市GDP比重下降到15%左右。重点实施物流业“345”行动计划,即构建港口、工业、商贸三大物流体系,推进“退城进园”工程、“第四方物流平台”工程、“最后一公里”工程、“智慧物流”工程等四项物流工程,做强汽车物流、钢铁物流、石化物流、粮食和农产品物流、冷链物流等五大专业物流。积极实施物流大企业培育计划,抓好物流信息化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倾心培育一批本土物流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抓好物流系统技术开发及应用和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金融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金融产业,规划建设金融集聚区,积极构建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到2015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 %以上,银行业在全省保持领先、银行机构总数达30家左右,证券市场进一步完善、新增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公司40家、实现首发融资200亿元、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100亿元,保险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全市保险公司总数达60家、保费收入160亿元以上。建立财政引导、风险补偿、考核奖励、人才支撑等金融支持政策。全面提升金融助推创新型经济发展的能力,基本形成银行、证券、期货、保险、典当、担保、创投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并存,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机构协调发展的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组织体系。推进金融产业集聚,加快推进广陵金融集聚区建设,引导银行、保险、证券以及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向集聚区集聚,增强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间的合作与协调,实现集约发展,积极引入大型金融机构的数据中心、研发中心、票据中心、灾备中心、制卡中心、电销中心等后援机构,拉长、增粗、接牢金融产业链,形成规模集聚效应,增强金融核心区综合发展和辐射能力。
    ——科技服务业。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机构的服务能力,打造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到2015年,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8%。以有效服务于科技创新创业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分工协作、多元发展的方针,推进科技服务业产业化、集聚区、市场化、社会化,积极引进和培育各类创新服务机构,加快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信息、评估咨询等科技服务。力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构建科学合理、开放协作、运转高效的现代科技服务体系。“十二五”期间,重点培育和建设10个科技服务业发展集聚区、10个重大科技创新载体、20个科技孵化器、20个科技服务业重点骨干企业。
    ——商务服务业。发挥商务服务业的集散辐射能力和内在活力,做大做好区域性商务中心城市。到2015年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3.8%左右。重点发展企业管理服务、法律与公证服务、会计与审计、广告、价格评估与经纪等商务服务业,打造广陵新城中央商务区、新城西区商务集聚区和南部临港新城商务集聚区,培育1-2商务服务业企业进入全省前列。
    ——商贸流通业。努力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做强做优区域性商贸中心城市。到2015年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保持在11.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连锁营业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35%以上。重点发展电子商务、商业特许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推动产品交易市场信息化改造升级,现代化农产品市场、农资连锁经营建设,商业“老字号”和“扬州三把刀”独特技艺传承、创新发展和产品开发。
    ——家庭服务业。加快形成服务门类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好的多层次家庭服务业体系,打响扬州家庭服务企业品牌。到2015年,家庭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到0.7%以上,培育“优秀家庭服务企业”50家左右。加强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建设,建立家庭服务业网络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标准化的培训制度。采取品牌化、标准化、连锁化的经营模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化运作、市场机制充分发挥的家庭服务业发展格局,支持有条件的家庭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重点发展满足家庭基本需求的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
三、细化政策,落实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健全完善服务业管理机构和工作网络,做到“人员有编制、经费有预算”。充实调整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增设市服务业办公室内设机构,增加编制和人员。市服务业重点产业责任部门,通过整合内部机构和适当增加内部机构相结合,设立服务业招商、管理工作专门处室,明确抓服务业发展的相应人员和编制。各县(市、区)建立相应的专业机构,明确人员和编制,专职做好服务业发展的各项工作。继续完善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订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扶持政策,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市领导挂钩服务制度,确保服务业重大建设项目有效推进、重点企业发展壮大、重要产业加速集聚和提升。强化问责和效能监察,定期不定期按目标任务要求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查督办。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将县(市、区)和部门服务业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业重要指标、重点项目和关键工作的考核权重,并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对全市服务业百强企业、新兴业态及纳税大户每年进行公开评比和表彰奖励。
   (二)加强载体建设。以行政区划调整、城市格局发生根本改变为契机,调整完善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生产力布局。邗江区、广陵区要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中心城市的服务、辐射功能。江都区要加快融入扬州主城区,大力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县、市根据各自实际,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资源,实施差异化发展、错位发展,着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按照城市整体规划,加快建设各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促进生产服务业空间集聚、产业集聚、要素集聚。出台《扬州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和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加快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升工程,对现有市级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强分类指导,建设一批技术领先、创新性强、特色鲜明、带动作用大的现代服务业示范区。支持集聚区做大做强,各类扶持政策优先向服务业集聚区集聚,各类服务行业优惠政策集聚区优先享受。加大财政资金对企业投资建设服务业集聚区的扶持力度,对经新认定的省级集聚区、市级集聚区以及在年度评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服务业集聚区给予适当奖励。每年全市各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拿出相应比例支持各类载体发展。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突出抓好枢纽功能、产业功能、信息功能、平台功能等功能性项目,每年着力推进100项左右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并在供地、信贷等要素上千方百计予以支持,持之以恒地推进建设,着力发挥项目的拉动作用。
    (三)加强要素保障。制订差别化地价供地政策促进服务业发展。逐步增加服务业建设用地比重,对服务业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服务业集聚区、产城综合体、创新平台,采取优先扶持的用地政策,在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开发区、园区规划预留的用地空间中,予以优先安排,满足发展需要。积极支持利用存量土地兴办现代服务业。积极利用和创新土地优惠政策,符合“点供”条件的项目,优先争取落实“点供”,鼓励各县(市、区)参照省级“点供”政策搞“小点供”。对列入省、市“十二五”服务业及专项发展规划的服务业集聚区、重点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对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的新建项目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以分期缴付,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依法约定。
    着力构筑服务业创业创新人才高地,加快引进一批服务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高级管理经营人才,培育高技能人才,保护扬州传统技艺人才,形成“引进人才-培育企业-带动产业”的良性循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发展职业教育、培训、中介等社会服务,引导社会各类人才向服务业转移。引导资金安排适当的培训补贴,定期组织选派骨干人员赴国内服务业发达地区或国(境)外进行专项培训。对符合我市“绿扬金凤”计划的,按《“百名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奖励。要贯彻“最优惠、最专业、最坚决”的要求,分行业出台优惠政策,引进用好服务业专门人才。
    研究设立服务业债权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专项扶持服务业新兴业态发展,充分发挥基金对服务业发展导向作用。引导银行信贷资金、直接债务工具融资和市级各类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向服务业企业倾斜,放宽服务业小微企业投融资抵押资产的界定范围,有效发挥企业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版权、专营权、长期金融投资、债券、产品订单协议等无形资产支持企业发展的作用,吸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和信用担保机构支持中小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
   (四)放宽市场准入。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内资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对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设定,由部门和地方自行设定的服务业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停止执行。降低一般性服务业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降至3万元。服务业事业单位整体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原单位经财政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后的国有资产可以计入公司注册资本的,不受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的限制。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服务业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70%。提高登记效率,下放内资企业登记注册权,凡母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并拥有3个以上控股子公司,且母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000万元以上的,可注册现代服务业集团。简化登记程序,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申请在分公司下设营业性分支机构的,除有特殊规定外,无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由企业或经其授权的分公司直接向分支机构所在地有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并向分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连锁企业除药品经营、卫生许可实行一店一证外,文化、新闻、烟草等管理部门的证照,均由连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各分支机构无需单独申报,管理部门应当在其批复或批准文件中列明取得相应许可的各分支机构名称,各分支机构凭该批复或批准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推介市委、市政府在推动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思路目标、重点产业和保障措施,为现代服务业营造宽松的创业、发展环境。
    (五)落实优惠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力度。按照“保底不封顶”的原则,将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设立1亿元服务业引导资金基数,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和企业中的人才。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有条件的要扩大资金规模,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完善服务业价格收费政策,加快推进国家鼓励类服务业用水价格与工业用水价格同价。研究、落实服务业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商业用电价格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并轨政策,切实减轻服务业企业负担。对分离出的商贸物流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场地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费用,在确定收取额度和比例时,如不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应从经营收入中剥离出来单独核算缴纳营业税。列入《江苏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的服务行业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按规定享受减免优惠。
    (六)促进创新发展。认真做好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努力争取部分县(市、区)进入省试点名单,按照国家、省、市出台的服务业政策取向,鼓励试点区域积极探索、先行先试,为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提供经验。按照省“服务业创新百企示范工程”要求,至2015年,全市打造10个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培育4家省级服务业技术创新企业、3家省级业态创新企业和2家品牌创新企业。    鼓励发展楼宇经济,加快发展产城综合体。创新发展以“实验室”为主体的科技服务业,以“创作室”为主体的文化创意产业,以“办公室”为主体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积极支持城市公用事业改革,教育、医疗、文化、卫生、科技、体育、人力资源等领域公共服务与赢利性服务分离。加大财政资金扶持服务业新兴产业、服务业品牌和标准化建设力度。大力支持新兴服务业发展,凡在我市新设立业态填补市内空白的新兴服务业企业,全国知名服务业企业或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区域性总部的,企业建设独立电子商务应用平台以及建设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提高企业品牌的市场认知度和信誉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大服务业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服务业知名品牌,鼓励企业注册商标,在全省、全国打响“扬州服务”品牌。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服务标准的制订和推广,鼓励服务企业采用国际标准,促进服务业行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七)狠抓招商引资。将招商引资作为第一考核标准,服务业九大重点产业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要瞄准服务业各行业世界前20强企业,逐一上门招商。积极开展各类境内外招商活动,采取“点对点、面对面、实打实”的办法进行驻地招商、定点招商。围绕九大产业发展目标,积极扩大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注重引进一批国际性服务业大企业来扬扎根,鼓励外资并购、重组本土服务企业,拓展服务业间接利用外资途径,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注重引进一批国际性服务业大企业和高端服务业人才,在引入先进技术的同时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努力引导本地企业在经营理念上与国际接轨。发挥各项优惠政策在引进大项目、培育大企业中的作用,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不受既定政策影响。
   (八)加强统计工作。各县(市、区)尽快完善本地服务业统计机构的组织工作,明确服务业统计负责人、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部门服务业年度、季度财务统计制度,建立科学、规范和常规性的部门资料交换制度,建立起现代化的统计信息交换平台。市统计部门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统计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对基层统计部门的监督,不定期地开展专项调查。在服务业普查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全市生产性服务业指标体系及统计报表制度,完善旅游、软件与信息、文化、金融、现代物流、科技、商务服务业、商贸流通业、家庭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的统计方法和统计制度,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部门服务业统计体系。
    各县(市、区)可参照此意见,制定本地区服务业发展意见。

中共扬州市委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29日

 


主题词:现代服务业  发展  意见
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            2011年11月29日印发
                                     (共印8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