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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扬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2016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7年5月10日 阅读2011次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家庭服务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树立行业典型,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展示行业风采,积极有效地促进我市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决定在近期举办的“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二次一届会员大会”上表彰一批2016年度的二十家先进单位和二十名先进个人,请各会员单位于5月17日前以邮件形式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一、先进单位条件
  1、认真遵守和自觉执行国家和政府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2、积极参加政府、协会、机构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如参加技能竞赛、招聘会、培训班等活动;
  3、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家政职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4、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农民工及大中专毕业生成绩突出的;
  5、公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不搞恶意竞争;建立客户反馈制度,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开展诚信服务、诚信经营活动口碑较好的。
  二、先进个人条件
  1、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品德优良,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无客户投诉现象;
  2、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两年以上,服务技能较高;
  3、积极参加政府、协会、机构举办的各项活动,如技能大赛、志愿者活动等;
  4、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初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联系人:殷学梅
    联系电话:15150840266
    电子邮箱:414212914@qq.com

  附件:
  1、扬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2016年度先进单位申报表
  2、扬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2016年度先进个人申报表

扬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2017年5月10日

扬州市家庭业服务协会2016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申报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7510161226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