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家庭服务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树立行业典型,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展示行业风采,积极有效地促进我市家庭服务业健康发展,决定在近期举办的“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二次一届会员大会”上表彰一批2016年度的二十家先进单位和二十名先进个人,请各会员单位于5月17日前以邮件形式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办公室。具体要求如下: 一、先进单位条件 1、认真遵守和自觉执行国家和政府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2、积极参加政府、协会、机构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活动,如参加技能竞赛、招聘会、培训班等活动; 3、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家政职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4、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农民工及大中专毕业生成绩突出的; 5、公开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不搞恶意竞争;建立客户反馈制度,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开展诚信服务、诚信经营活动口碑较好的。 二、先进个人条件 1、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品德优良,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无客户投诉现象; 2、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两年以上,服务技能较高; 3、积极参加政府、协会、机构举办的各项活动,如技能大赛、志愿者活动等; 4、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初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联系人:殷学梅 联系电话:15150840266 电子邮箱:414212914@qq.com
附件: 1、扬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2016年度先进单位申报表 2、扬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2016年度先进个人申报表
扬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 2017年5月10日 扬州市家庭业服务协会2016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申报表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7510161226518 |